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涉及工资总额宏观控制、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个人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是一个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直接涉及生产、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涉及到铁路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其中铁路企业中对站段的工资基金管理历来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站段工资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以工资总额计划硬性控制代替全面管理。分局(路局)把工资总额计划作为刚性指标严加管理,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该计划。这种管理办法对于工资总额控制十分有效,但问题也很突出,它忽略了单位间效益水平的差异,使得各单位无论效益、效率水平如何,工资水平都随着分局整体效益水平浮动,没有建立起应有的激励机制,平均主义问题严重。形成了效益好坏收入一样,干好干坏收入一样的局面,挫伤了职工生产积极性。
2、工资分配制度不一致。有收入指标的基层站段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如车务段、车站客运公司等,但对于机务、工务、车辆等没有收入产品的基层单位如机务、工务、车辆等基层单位都是正常支付工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覆盖面小,不全面,形成了一个分局两种制度的局面。
3、工资清算与工资支出管理脱节。清算收入没能作为安排工资总额支出的主要依据,导致工资清算与工资总额支出脱节。形成了效益好的单位有大量的工资基金结余,而职工的工资收入没能相应的提高,效益差的单位形成巨额的工资基金赤字却依旧奖金照发、收入不减的局面。
二、加强对站段工资基金管理的措施
随着铁路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工资总额的考核调控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种有制度、有程序、有成效的工资基金管理体系。理顺静态工资标准与动态调控分配的关系,实现工资总额支出与工资基金收入同步同轨、工资分配与运输效益同增同减、基金审批与资金拨付同额同量,形成工资分配“以量定收,以收定支,以支促量”的良性循环。
(一)制定科学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
工效挂钩办法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法要覆盖管内的所有单位,要让每个单位的收入水平都由效益水平来决定;挂钩指标和挂钩程度的确定要科学合理,指标要能代表单位的效益水平,并通过职工的工作努力实现增长;办法的可操作性要强,即能起到激励作用,避免职工工资收入波动过大。结合哈尔滨分局的管理实践,提出如下设想:
1、挂钩基本形式
工效挂钩的基本形式是有经营收入指标的单位突出经营收入指标,没有经营收入指标的单位,要实行与本单位工作量和分局总体效益双挂。
2、挂钩指标基数
工资含量=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核定的工作量基数
工资总额基数以按政策规定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为准。工作量基数以分局当年下达的相关计划为准。
3、计算方法
(1)特、一等站、车务段
各特、一等站、车务段实施工资总额与运输营业收入挂钩。
计算公式:
工资基金收入=运输营业收入×运输营业收入工资含量
(2)机务段
工资总额与换算总重吨公里挂钩
计算公式:
工资基金收入=换算总重吨公里工作量×总重吨公里工资含量
(3)车辆段
工资总额与换算段修辆数、客运公司车补收入、分局换算周转量挂钩
计算公式:
货车车辆段
工资基金收入=换算段修辆数工作量×换算段修辆数工资含量×50%+工资总额基数×分局总体换算周转量÷分局换算周转量计划×50%
客车车辆段
工资基金收入=换算段修辆数工作量×换算段修辆数工资含量×70%+工资总额基数×客运公司车补收入÷客运公司车补收入计划×30%
(4)工务段
工资总额与换算线路桥隧公里、分局换算周转量挂钩
计算公式:
工资基金收入=换算线路桥隧公里工作量×换算线路桥隧公里工资含量×50%+工资总额基数×分局总体换算周转量÷分局换算周转量计划×50%
(5)电务段
工资总额与换算道岔维修组数、分局换算周转量挂钩
计算公式:
工资基金收入=换算道岔组数工作量×换算道岔组数工资含量+工资总额基数×分局总体换算周转量÷分局换算周转量计划×50%
(6)水电段
工资总额与水电费收入挂钩
计算工资:
工资基金收入=水电费收入×水电费收入工资含量
(7)多元经营单位
工资总额与销售收入、盈亏指标双挂钩
计算公式:
工资基金收入=销售收入工作量×销售收入工资含量×20%+盈亏工作量×盈亏工资含量×80%
(二)建立工资总额挂钩兑现及工资总额支出管理制度
1、建立月份工效挂钩考核制度。依据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按照基层站段的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每月计算公布基层站段的挂钩考核结果。考核的工资增减结果作为工资清算和月份工资总额支出的依据。
2、建立月份工资计划审批制度。月份审批是保证工效挂钩结果兑现和加强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月份审批工资计划,首先审核基本支出项目,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效益工资、各种津贴、长病人员工资、退养人员生活费等相对固定的项目。其次,对于基本支出以外的有关支出,如:各种单项奖、提成奖、节约奖、其他款源奖、加班工资等,在审批月份工资计划时要根据奖金支付依据(文电、批件、标准等)进行审核累加。最后,在正常工资支出计划的基础上按工挂考核结果等额增减工资总额。逐月进行审批、累加和调整工资计划,审批的同时完成了承认支出权力和计划调整的两项职能,实现计划的动态跟踪调整。
3、建立工资与资金拨付对接机制,基金及资金同轨同步。财务部门在拨付资金时,每月要以劳资部门审批的工资总额支出金额为依据拨付工资资金,超出审批以外的工资性支出,一律不予拨付,从资金源头上杜绝超计划支付的问题。真正实现工资与资金严密对接,工资基金与运营资金同轨运行。
作者单位:哈尔滨铁路局劳资处(朱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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