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不在场,是否排除
1、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不在场,需要排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询问,监护人不一定在场,也可以是法定代理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二、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注意事项是什么
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注意事项如下:
1、遭受侵害时的年龄;
2、被害人或他人是否曾向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或以其他方式提及被害人的年龄或能够推断出被害人年龄的信息;
3、被侵害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以及到达案发地点的原因、路线和过程等;
4、被侵害时穿着衣物特征以及去向等;
5、是否有其他知情人、被侵害时是否有其他人员在场等;
6、犯罪行为给其造成的人身伤害、怀孕、流产、心理障碍、精神失常、自杀自残、转学辍学等情况;
7、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项。
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有什么
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有: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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