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
一、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概念不同。国有土地转让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免费或者缴纳补偿费后交给用户的行为,转让是指用户向国家缴纳转让费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取得,但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国有土地出让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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