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发展,各个单位对员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导致许多文化程度不是很高或者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人找工作变得越来越难,可能他们在工作时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也是敢怒不敢言。例如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甚至也没有加班费。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国家节假日加班费是怎样规定的?国家节假日加班费是怎样规定的?《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假如一个月薪为2175元的员工,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2175元除以21.75天即100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100元的3倍即300元的加班工资。下面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当好不容易找到工作的员工面对只会挣钱的老板,可能有时候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敢怎样。但是我国的劳动法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就是给劳动者的休息日,当然如果不休息可以享受三倍工资,但有的老板十分的不公不放假也没有加班费,这时劳动者一定要努力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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