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超市里买箱酸奶,结果孩子喝完三袋后出现腹泻,医生诊断为急性肠炎,最终在工商12315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货并赔偿10000元。不过,工商部门及市消协表示,像该消费者这样获赔万元非常罕见,原因是举证难。
酸奶喝出急性肠炎
日前,消费者张女士在某超市里购买了一箱酸牛奶,结果孩子喝完三袋后,便出现呕吐、腹泻、恶心、头晕、肚子剧痛等症状。医生诊断为急性肠炎。事后,张女士要求超市和相关责任方赔偿各种费用20000元。经核实,该酸奶属实为过期产品,最终经工商部门调解,超市和相关责任者同意退货并共同承担赔偿金额10000元。
食品吃出病赔偿难
工商部门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购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食品,并因食用这些食品而导致生病住院的,除要求经营者进行十倍赔偿外,经营者还需承担消费者的医疗费用。但是往往针对赔偿医药费一事,商家会要求消费者进行举证,如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便会拒绝赔偿。
此前工商部门就曾受理过一例类似案件,但却没得到医疗赔偿。市民邵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10袋品牌酸奶,食用后全家出现拉肚子状况,查看发现酸奶仍在保质期内。但当邵女士与该品牌厂家沟通,并提出厂家应赔偿1000元损失的要求时,厂家却仅同意支付酸奶价格的10倍赔偿。并表示如果邵女士能够提供医疗证明,证明确实与食用该品牌酸奶有直接关系,或将剩余奶制品进行检测,如确有问题才能赔付。但由于邵女士无法提供直接因果关系证据,同时也并无剩余的奶制品作为检测依据,最终只能同意商家的10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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