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家住店口镇的消费者石先生在店口镇一家超市购买了促销的伊利牛奶一箱,买回家后给小孩食用。小孩当天晚饭后喝了一盒,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发生发热、肚疼等病症,第二天到医院就诊花费医疗费100余元。事后石先生发现这箱牛奶中被喝掉的一盒生产日期为2013年6月5日,离保质期还有不到一个月,而其它几盒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7月29日。仔细检查该盒牛奶喝剩部分,发现已经起了泡沫,有异味,于是向店口消保分会投诉。
店口消保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超市了解情况,超市负责人表示,对一些离保质期不远又不影响使用的食品,超市在进行降价促销时,为方便操作,也会把原先拆箱零售的食品重新装箱,不排除有时工作人员不仔细,把不同生产日期的小包装食品包装进一个大盒子里,但过了保质期或者明显已经变质的是觉对不会装进去的。石先生买到的那盒变质牛奶,应该是运输过程中包装有细微破损造成的,超市愿意赔偿医疗费用,并补偿石先生同一品牌的牛奶两箱,石先生表示接受。
店口消保分会提醒:消费者在商场、超市中打折促销的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保质期,外包装箱有拆开痕迹的要逐一单独查看里面小包装的生产日期,并检查包装有无损坏,液体食品和真空包装的食品还要特别注意有没有涨包现象。同时由于促销的食品一般都已经离保质期不远,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确定自己在保质期前可以食用完。
全文5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