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动和降薪。调动是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首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所需的调动岗位,调动岗位合理,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有关,调动岗位有效;作为劳动者,你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的证明;相反,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来调整岗位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支付赔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本人的工资,即2N。
员工工伤厂里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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