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高区劳动仲裁院及时介入,仅用十天时间就处结一起拖欠职工工资案件,为38名工人追回了工资,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消除了一起集体上访苗头隐患。
8月1日,高区劳动仲裁院接到王某、于某等38人投诉,反映威海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无法取得联系。高区劳动仲裁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立案处理。经查,该公司2010年10月注册成立,属于韩资企业,注册资本15万美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韩国人。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配件生产、组装、销售业务。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导致公司长期负债经营。截至今年8月1日,该公司已拖欠工人工资达9万余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已经回韩国,无法取得联系,且公司无固定资产,仅剩部分机器设备。
由于该案件涉及人数多,且公司法人已经欠薪逃逸,为了能让职工的权益及时得到维护,高区劳动仲裁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启绿色办案通道,第一时间处结案件,裁决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高区劳动仲裁院裁决该案件后,及时跟进裁决执行情况。经过多方协调,8月11日,公司中方经理代表公司当庭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工人工资。由于高区劳动仲裁院介入及时,仅用十天时间就帮工人追回了工资,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消除了一起集体上访苗头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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