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书写要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条款,缺少其中个别条款劳动合同可能没有法律效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因如何书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用于劳动者进入新的用人单位时,新的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而承担责任要求劳动者出具的。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格式,通常只要前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写明劳动者的名字,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并且说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就可以了。如果再多增加一些内容,那么就是比如,劳动者没有犯过任何过错,是因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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