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改宅基地手续
1、宅基地转化名称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将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化材料,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化登记,还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化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化登记,还要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证明资料。
2、换名程序首先申请人要提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受理,公告和审核以及收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宅基地确权以后改名字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同一个村集体,改名以后一定要根据相关流程进行,不可以自己私自改正,如果有疑问建议到当地国土局或者是土管所进行详细咨询。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予他人吗
农村房屋赠与首先要确认农村房屋的产权状况,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只有一个产权人的信息,所以要通过审批表确认当时建房时的立基人信息。农村土地向来都是属于集体性质的,赠与集体土地的条件要求有:
1、农村集体土地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集体土地赠与的生效以办理集体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2、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集体土地;
3、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
4、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
5、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三、什么是“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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