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对于宅基地户主名变更的问题,首先要到村集体进行申请登记,然后上报到乡镇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变更,一切确认合法以后,上报到县级国土部门,再次进行审核变更,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把户主的名字改变,成为买主的名字。这种变更的手续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财产权,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随着房屋户主名的变更,其使用权也相应的变更到买主的名下。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不得实行一户多宅的现象,否则一旦被发现,将会被强制性的拆除,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的耕地面积。宅基地如果没有建设房屋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转变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名的,必须在宅基地上建设好房屋以后,可以进行出售,在基地上的房屋,这也使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房屋的出卖转移而转移到买主的名下。
二、宅基地可以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什么情况下宅基地不可以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全文6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