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更换宅基地名字
在农村,宅基地的户名变更是一个需要遵循法定流程的过程。
1.若需更换宅基地名字,首先需要由原户主以及经办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信息证件,前往县级土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这一流程包括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以及最终更改换发新证。
2.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属于特定情形之一的,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或权利人姓名、名称、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宅基地户名变更。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
在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面,通常采用“分开补偿”的方式,即将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相分离。
1.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补偿部分归村集体所有,不直接给予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作为村民的私有财产,其补偿则直接归村民所有。
2.当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当为其重新分配宅基地,确保村民的居住权益。
3.在土地补偿方面,补偿标的是土地使用权,常见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置换补偿。
(1)货币补偿即根据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的价格直接支付给房屋所有人;
(2)置换补偿则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不同低价折换成一定面积的房屋进行安置。
4.对于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其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括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以及树木蔬果等。这部分补偿通常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
三、宅基地继承规则
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上,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继承人的不同情况,宅基地的继承规则也有所不同: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若继承人是城市居民,则比照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4.根据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且拥有完全产权,则该房屋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
在继承过程中,需要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以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继承人在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