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已满18岁的申请人)、父母离异变更姓氏的证明(16岁以下申请人)、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需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刚出生的宝宝还需确认是否已上户口。不同情况需准备不同资料,以顺利进行姓名更改。
想要改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具体需要的资料包括: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大队及单位证明(已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被核准的)。如果是16岁以下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父母离异变更姓氏的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需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对于刚出生的宝宝,如果想要改名字,那么也是可以的,但需要查看是否已经上户口。总之,不同的情况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才能顺利地进行姓名更改。
准备姓名更改所需的资料包括: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大队及单位证明(已满18周岁者需核准)。16岁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父母离异变更姓氏的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民警签署意见后打印变更更正表。对于新生儿,需确认是否已上户口。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资料以顺利办理姓名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八条 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
(四)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七条 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徽管理有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徽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徽的悬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七条 本法第六条规定的机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
网站使用的国徽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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