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因此,在劳动者加班后,用人单位应该足额支付报酬,若是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则劳动者可以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以及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可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报酬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若用人单位系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随时离职,若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的,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星期六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星期六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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