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影响
时间:2023-09-08 01:30:29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则不再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此外,在十五天内,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则不再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后 用 人 单 位 的 义 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此外,用人单位还需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手续,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于劳动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手续,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需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手续,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还需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手续,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劳动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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