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
而对于房产继承的遗产税,我国倒是没有开征,现阶段不需要缴纳遗产税。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
具体交纳办法是,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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