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协商和解的争议,应当是当事人具有和解权利的争议,即:其涉及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当事人可以处分的权利义务,对涉及犯罪行为的争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争议,当事人不得进行和解。
例如,有关经营者在提供经营服务时致消费者重伤或死亡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争议,就不能由双方协商私了。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证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3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