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协商和解是解决消费者纠纷最常见的形式之一,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意见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如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的要求合理,及时答应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则双方便达成协议,纠纷得以解决。如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的要求不合理,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解决方案,由消费者予以考虑,消费者认为适当的,可予以接受,协议亦因此成立。协商过程是双方反复妥协、互谅互让的过程,是双方观点不断冲突、调整,最终趋于一致的过程。协商和解具有及时、便利、经济、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友好关系的优点。由于消费者争议大多是涉及标的不大、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因此,协商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得最为普遍。
应当注意的是,这种方式的效果,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与经营者的态度。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无法与之抗衡。如果经营者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就会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如果经营者不讲信誉,就会推诿,逃避责任,而消费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护。因此,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方式的缺点,就在于缺乏国家的强制力,它可能使消费者花费很多时间、精力、金钱而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这时,消费者就应当选择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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