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合并后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吗?
时间:2023-02-25 10:10:47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分立或合并前的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应由分立或合并后的单位享有或承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企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企业的分立或合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若这一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可依法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书面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调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待遇等,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附赠变更劳动合同范本变更劳动合同甲方:____________(新用人单位)乙方(员工):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原用人单位)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今后取代丙方继续与乙方履行劳动合同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丙双方现有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丙方主体由甲方取代。即乙方和丙方在原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也包括丙方和乙方签署的《岗位聘用协议》、《保密协议》、《培训协议》(如有),以及其他与原合同相关的合同类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变更为由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丙方的权利、义务均随之全部转移给甲方。同时,丙方不再作为原合同(原劳动关系)的当事人。

二、甲乙丙三方均承认,本协议签订后,丙方与乙方之间的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由甲方与乙方继续履行,此时未造成乙方与丙方的原合同解除,因此不产生经济补偿金问题。但将来一旦出现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且按法律规定乙方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时,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时,必须连同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时间一起合并计算,作为乙方应获得经济补偿金总的工作时间。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照原合同之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与此同时,为了备忘,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附件(《劳动合同》)来重申和变更原合同中的要点内容。

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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