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这一条款可能会使一些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时逃避责任,对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责任,确保劳动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赔偿。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我们改写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这个句子的结构,发现其中有一个否定词“不”,因此我们需要将否定词改为肯定词,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有负责条款”。最后,我们需要将句子的意思保持不变,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有负责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最终答案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有负责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是否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那么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工伤。根据这个规定,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然而,即使工伤概不负责条款不生效,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因此,工伤概不负责条款的效力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总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并没有法律效力,但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主张工伤待遇。同时,工伤概不负责条款的效力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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