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出证明如何办理
人生下来就会落户自己父母一方的户口,但是由于拆迁,升学,购置新房,结婚等各种原因,户口有可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户口需要变动的时候,就需要有关的证明材料了,俗称户籍迁移证明。那么户口迁出证明如何办理户籍迁移证明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籍迁移证明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籍迁移证明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籍迁移证明,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籍迁移证明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籍迁移证明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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