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仲裁可以再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撤回申请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
劳动仲裁撤回申请不能再次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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