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超过两年的无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一、公司法竞业禁止期限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公司法》并未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签吗
不是必须要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普通职位的劳动者无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且相关人员如果没有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也无需签订竞业协议。
三、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那些人员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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