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要求了双倍工资制度。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双倍工资应如何计算的问题。由于双倍工资制度兼有惩罚性和时效性的双重性质,权利主体在行使请求权时,应受法定时效的限制,且每个月都可以形成一个单独的请求权,在具体计算时可运用“倒推”的方法,并注意影响双倍工资差额起止时间的几个关键日期。在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方面,若无事先约定,则应以相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从录用当天开始超过一个月没有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要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工资的两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没有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要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天开始,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工资的两倍。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双倍工资处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要从录用当天开始,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宽限期和双倍工资罚款的适用是从入职当天开始计算,主要是在从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劳动关系中,未签订劳动合同返还双倍工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返还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返还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规定,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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