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小产权房子的纠纷吗
时间:2023-02-24 15:52:34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最高院规定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实行登记制度,即使是小产权房也需要登记立案。虽然有的小产权房出售人认可购房人转让房屋并办理所谓的转让“登记”,但是这种“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生纠纷不能产生保护购房人的效力。当卖房人反悔并起诉到法院的,出售人只需返还房产,而购房人则需要返还房产,这就吃了大亏。所以,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购买小产权房虽然价格便宜,但是产权状况存在很多问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一、小产权房打官司怎么打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叫法。因为它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作无效处理。

二、小产权房法律保护吗

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设小产权房未经县级规划部门审批,或者未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综上所述,一些小产权房以乡政府或事业单位名义印制盖章,作为房产证发给购房者,在乡镇得到认可,但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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