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的房子还可以做居住权吗
时间:2023-08-09 17:05:03 31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房屋设有居住权,房屋出售后可以继续居住。只要设有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长期甚至终身居住。

即使新业主事后取得房产证和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的现实,无权赶走居住权人。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定,可以是5年、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身。如果终身有效,居住权不死就不会消失。

法院有权将卖出的房子罚款吗?

如果法院判处罚金刑,法院可能会依法追收相应的罚金,但不会没收房子。

如果有多余的房产,法院有可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拍卖多余的房产,拍卖款超过罚金的,多余部分返还被执行人;拍卖款不足部分,被执行人仍然应当缴纳。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

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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