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一、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谁来交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由房子的建设单位来承担。尚未交房的,应当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管理,并缴纳物业费。
而且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
三、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解聘
法律规定,业主们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其次业主委员会在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时,也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行业,需要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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