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一、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他们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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