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有期间,共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要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有物。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在共有期间,共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要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有物。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在 共 有 期 间 , 共 同 共 用 物 能 否 分 割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98条规定,共同共用物在共有人期间,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分割。共同共用物的目的在于为全体共有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因此共同共用物的分割可能影响到共有人利益。在共有期间,共有人可以协商决定分割方式,但应当兼顾公平和公益。
另外,《民法典》第299条规定,共有人按照份数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因此,在分割共同共用物时,共有人可以按照其份额获得相应的债权和债务。
在共有期间,共同共用物原则上不能分割。但是,共有人可以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并兼顾公平和公益。同时,共有人还可以按照其份额获得相应的债权和债务。
共有期间,共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对共有物进行分割。但需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98条规定,共同共用物在共有人期间,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分割。因此,在分割时应兼顾公平和公益,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并按照份数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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