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林木所有权没有争议;2)没有超过采伐限额;3)方式和更新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主伐的森林、林木必须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生长量和工艺成熟指标。
二、办理材料
准确填写,内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准确填写,内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与原件相符,内容清晰、标识清晰。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登陆申办系统(http://wsbs.ynan.gov.cn:9004/web/servicehall/allbsiitemlist.ptl?deptId=500076bs=gr);
2.申请人在线填写业务表单或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申报;
3.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提出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如果是不予受理或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补正材料的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5.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办系统。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3.窗口人员登记并开具材料接收通知书给申请人。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意见。
5.窗口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料通知书给申请人。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窗口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康云路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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