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而其他员工在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义务,因此不发工资。
一、职工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取保候审期间,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生活费,如果企业一般按照上班考勤计发工资。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的75%计发生活费。
取保候审也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单位也可以与其中止劳动关系,不支付工资。当然,如果该职工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单位提供了劳动义务,单位应当至少保留其最低工资待遇。
二、法院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因为疫情拖欠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企业在停工停产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但如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确实出现了生产、经营上的问题,就要另当别论了。
虽然疫情给公司经营上带来负面影响,但并非每个公司都会因此陷入经营困难,要根据每个公司的具体状况来判断。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若确因疫情影响发生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应当与员工积极协商,确定延期支付方案,在征得工会的同意下方可实施,倘若公司到期拒付员工应发工资,应当被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
如果公司以疫情为由,未与劳动者商量,也未征得工会同意,擅自停发工资,劳动者应当及时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劳动者应当在搜集和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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