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包打天下和满足每个人的各种需求,这是他们心中的最强音。如邻居间孩子发生争执、共用毗连部位维修产生分歧、家庭喜好差异带来的不便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没有及时协调解决,业主都会将矛头直指物业管理公司。前两年,我公司在管小区有一户业主,其买了一套二手房需要重新装修,在办理了所有装修手续后(包括通知相邻住户),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开始装修房屋。这时,楼下的业主来管理处投诉,说楼上施工单位在拆墙时将其家的天花板震裂,且改动后的水管没有接好,又导致楼下天花板漏水。由此,引起楼下业主的强烈不满,声称如果管理处不出面解决就不交管理费。管理处马上与楼上业主联系,并安排工程人员上门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发出整改通知书,让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提出由楼上业主酌情赔偿楼下业主的损失。开始,楼上业主对提出的赔偿建议不同意,认为不是故意造成的,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管理处为此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从中协调,两头周旋,最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意见,避免了一桩拒交管理费事件的发生。因而,我认为,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只要依据现有的法规政策,从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公共利益出发,不偏不倚,有理有据,就可以取得多数业主的理解,从而减少由此产生的管理费收缴难的问题。因此,现阶段的物业管理人,在很多时候既要读懂行业的法规政策,有理有节有序地协调好社区内多边交叉的复杂关系,还要读懂小区的业主,因势利导,方能真正令管理费的收缴率保持在一个较为理想的水平。
一、家里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的。因为楼上的原因而造成楼下的损失是要对楼下进行赔偿的,而且还要及时处理,消除妨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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