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支付给谁的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案中原告起诉请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原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具体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致使作出错误的裁判。
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路径:即确认劳动关系(含申请劳动仲裁、诉讼)工伤认定(包括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诉讼)。从审判实践来看,难度最大的是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
二、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步骤
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
(4)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三、劳务派遣农民工受工伤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农民工受工伤造成伤残的,是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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