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决定离职。他找到了一份理想的新工作。但是劳资纠纷还没有解决。是在仲裁或诉讼前离开公司,还是在进入新公司前解决争议?这两种选择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实践中,如果员工想进入新公司,先决条件是终止原有劳动关系,对方会要求员工出具辞职证明。如果您在离开原单位前在新单位工作,您可能会面临新单位对职工承担双重劳动关系责任的法律风险。实践中,用人单位普遍关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作为工人,最好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即使后期与原用人单位通过诉讼解决,劳动者也不得将争议告知新用人单位。
就劳动争议本身而言,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自愿提前离职的,不得要求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是受法律规制的,如扣发工资、不缴纳社保或者其他明显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想先离开,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强制辞职通知。通知中应明确用人单位因未依法缴纳社保和扣除工资而离职的,为以后要求经济补偿留有证据。相反,如果辞职通知书中注明辞职是个人原因,则很难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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