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方可适用经济补偿。
一、哪些情况下可得到补偿金
以下情况下可获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均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的;
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4、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三、n1赔偿怎么计算
n1赔偿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则是失业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因此,从形式上看,二者似乎并无必然关系。但是,无论是经济补偿金还是失业保险金,其功能都是保障劳动者离职后的经济安全,都具有失业补偿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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