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会员作为委员会成员。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一、劳务派遣工工伤由谁负责
劳务派遣工工伤由派遣单位负责,具体来说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且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期间,不幸发生了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主要也是为了突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条例》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给劳务派遣单位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务,用人单位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现象比较普遍,给派遣单位带来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劳务派遣单位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劳务工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劳务工基本权利:
1、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2、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4、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劳务工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劳务派遣工要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
3、完成用工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参加用工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创新,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5、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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