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签的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有效吗
代签的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经授权有效。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二、民法典房屋买卖定金多久生效
房屋买卖交易定金的,定金条款从合同生效时开始生效,而书面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订或者盖章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买卖房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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