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因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也更加保险。如果是变更劳动者,那必须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司法人变更那么员工协议补偿怎么办
1、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因此,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我的用人单位合同丢失怎么办
劳动合同弄丢,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不需要再重新签订。一般来讲,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不给复印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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