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卖方已然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并在此基础上与购买者达成交易,则所签立之合同将被视为合法有效。反之,如在尚未取得这一证明的情况下便与购买者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将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提起诉讼或是提出仲裁之前,出卖方成功获得了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一合同将会恢复其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商品房预购协议满足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核心要素,且出卖方也已经按照约定收取了购房款项,那么这样的协议将被视为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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