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受赠人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因为:
1、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正当合法,若受赠人因此遭受到损失,赠与人亦无须赔偿。
2、但受赠人为了接受赠与财产所做的一些必备工作,或者支出的必须费用,应当由赠与人予以补偿,即无过错受赠人的实际损失应由赠与人来承担。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赠与合同的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但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二、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的要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如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赠与人的合法财产,不得是非法财产。2、必须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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