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项工作找到合适的劳动者。另一方面,试用期是雇主检查工人是否适合其工作的制度,让企业有时间检查工人是否符合就业要求,为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的用途是什么试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试用期是指新员工接受岗前培训所需的时间,熟悉岗位,正式胜任岗位
为什么要签订试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如果您在试用期满后决定正式录用,您应根据试用期的规定签订为期半年、一年、三年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未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单方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损失。如果你工作不到一年,你应该补偿一年的工资。此外,如果签订了一年合同,超过一年后,单位仍不与员工续签合同,且员工被解雇,则应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如果合同到期,双方都不希望续签合同。此时,如果员工要求续签,单位应与员工签订至少一年的劳动合同。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七)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基础的期限
如果工人在同一雇主连续工作超过10年后,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工人提议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无限期劳动合同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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