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宣判后执行多长时间?裁决作出后,劳动仲裁机构在仲裁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第二,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局限性?时效是指在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后,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民事权利,就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仲裁时效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来看,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第二,仲裁时效结束后,权利人失去的不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仲裁时效法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能排除协议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能改变协议仲裁时效的期限。第四,仲裁时效有其特殊性。所谓特殊性,是指此处规定的仲裁时效只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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