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提供给全体业主公共性管理和服务的机构,很多人觉得如果不享受服务即不住房,那就不必缴纳物业费,如果你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房屋空置还要交物业费,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因为物业合同普遍以接房日期或约定日期开始计收物业费,并不以入住日期起算物业费。
空置房是可以只缴纳部分物业费的,不用全额缴纳。如果物业合同约定空置房屋享受优惠,或者物业公司同意给予优惠,业主当然可以享受优惠。因一般房子空置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对于空置多久可以减免物业费这点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具体需要到物业咨询或查询当地的政策规定。
律师补充:
新房在交付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开发商交付房屋之后由业主承担(需要说明的是,房屋应当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交付条件。若不合格,业主可以拒收,当然不用交纳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业主当然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如果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可以请求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相应减免。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未经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相应增加部分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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