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用人单位征用,完成应尽的劳动义务,但没有得到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得的劳动报酬而进行的维权。现在不分工种,男60,女50即是法定的退休年纪。劳动合同法限定达到法定退休年纪的或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工作,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只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对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作出禁止。
工地农民工怎么办居住证
1、当事人到达当地后,应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申请暂住登记后;
2、居住达到6个月,并且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当地的居住证:
3、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应该交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暂住登记证明、办理居住证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稳定就业、固定住所证明之一)向当地的辖区派出所或者便民服务中心等申请领取居住证。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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