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就拖欠的加班费要求劳动补偿吗
时间:2023-05-07 10:05:41 2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你能为拖欠的加班费申请劳动补偿吗?是的。用人单位违法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每名职工100元至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拖欠工资的期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雇主和工人商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是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工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一般情况下,具体的工资支付日期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嗯,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它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或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只要你所在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即使你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也符合《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无故扣减或拖延劳动者的工资。”月付“指以月工资形式支付工资,也应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欠薪

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则:在与本单位工会达成协议后一个月内,可以暂缓支付职工工资。拖欠工资的时间应当通知全体职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法第8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支付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逾期不付款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向工人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

(4)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未按照本规定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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