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合同书和劳动合同书的区别
聘用合同书和劳动合同书有以下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试用期期限不同。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二、签订聘用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聘用合同书有以下注意事项:
1.合同书是否具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的条款;
2.劳动者与医院的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合理;
3.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聘用合同解除需要提前多久
聘用合同解除需要提前三十日。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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