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职工产假天数
男职工没有产假只有陪产假。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对陪产假进行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同时也有些省市并没有规定陪产假,具体的陪产假的时间可参照当地的生育政策确定。
法律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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