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必须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指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认为的,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根据不同情形,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也有所不同: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强化对行政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的监督
(一)行政复议机关对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则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二)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承担行政复议法的法律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的;
2.不按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4.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三)被申请人的下列行为承担行政复议法的法律责任:
1.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
2.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
3.对申请人进行报复陷害的;
4.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或者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