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离职日期是指职工成功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同时,职工在辞职前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的离职日期,指的是职工成功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需要注意的是,职工辞职的权利,但是职工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需要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但是如果职工此时处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又或者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发生,职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离职日期怎么界定
员工被解雇离职日期应该是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离职的时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什么时候离职,就应该什么时候离职。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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