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如何公证
时间:2023-05-01 16:21:10 1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拍卖人的申请,依法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其公证管辖为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或拍卖行为发生地。为保证拍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拍卖活动现场应有两名公证员出席,承办公证员应着重审查、监督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拍卖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资格是否经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拍卖方案是否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竞买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且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是否在三个以上,同时对竞买人有关登记情况应予保密。

(二)审查拍卖文件内容是否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制定是否合法、公平,有无非法的歧视或限制性条款;对竞买人应提交的竞买申请书和竞买保证金是否履行手续;拍卖开始前拍卖人是否将拍卖标的底价交给公证员验证备案。

(三)监督拍卖主持人在拍卖过程中是否按照拍卖规则

拍卖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对拍卖标的唱价和竞买人的报价是否符合规则,是否有效;拍卖活动中竞买人机会是否平等;对在拍卖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价、违反拍卖活动规则的行为,公证员应当场制止、纠正,当事人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终止公证。

(四)监督出让人与竞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

1、出让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

2、出让标的;

3、拍卖成交的时间、地点、价款;

4、竞得人对银行支票、汇票及时支付的承诺;

5、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五)拍卖活动终结,公证员应对拍卖结果现场宣读公证词,以证明拍卖活动真实、合法,公证词立求简明扼要,并在7日内书面出具要素式公证书。

全文8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新时间:2024-07-19 15:00:05
查看土地使用权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如何公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如何公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